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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鼓励社会资金建海西高速公路
来源:东南网 2012-02-15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15日讯(记者 吴宏雄 通讯员 陈昌和)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高速公路项目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国内外各类经济组织,可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特许经营权转让、信托投资等方式,投资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并享有无差别政策待遇。

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周边及东部沿海大部分省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都超过3000公里。近年来,我省虽加快了高速公路建设,到2011年底,基本建成了“两纵三横”主骨架,通车里程2702公里,但仍与先进地区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加快赶超。此外,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桥隧较多,造价高,特别是随着征地拆迁成本、原材料价格提高,每迟1年建设,1公里的建设成本上涨可达1000万元。因此,必须引入成规模的社会资金,加快建设进程,尽快完善海西高速公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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