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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大学毕业不用为住房发愁
来源:新华网 2012-02-16 编辑:黄水来

四类人员可以申请

今年,合肥市将有一定比例公租房由市级财政直接投资,选址较以往全部集中于工业园区将有所不同,而受益对象也将大幅增加。

目前已明确有四类人员可申请:首先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具有本地城区户口,且在合肥城区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保障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居住。

其次是新就业人员,须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或暂住证);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60个月;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无其他保障性住房;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第三为外来务工人员,须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暂住证(居住证);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就业地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第四为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合肥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租房,可优先安排。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

随着公租房建设的推进,合肥市公租房管理等相关办法也将同步配套。目前,这些文件已初步制订完成,正在完善中。届时关于承租对象标准及租金标准、申请程序等都将有明确说明。(记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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