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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先入住人死后以房偿款
来源:羊城晚报 2012-02-20 编辑:陈玮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老年人以拥有产权的住房作为抵押,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房主可以继续保留房屋居住权,待去世之后再用住房偿还贷款。

据台湾媒体15日报道,台当局近日宣布,今年7月将试行“以房养老”方案。关于方案规则、承办银行、试办费用等准备工作都已完成。该政策将给老龄化的台湾社会带来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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