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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门口出现交通违章代办点
来源:厦门晚报 2012-02-23 编辑:黄水来

处罚背后

去泉州处理导致罚款流失

但孙警官也提到,以前曾有过代办者进到交警大队揽客的现象,为此他们也对代办者严厉批评,可限于执法权限,只要代办者不在大队内部揽客,即使在外面租店面做带客生意,交警拿他们也没办法。

“他们这样的操作,让我们执法也很为难。”孙警官说,翔安辖区每个月开的违法处理单,就有1000多份,可每个月接受的处理量却只有30份左右。大家都清楚,有的违法者会到泉州去处理,“最近的南安石井交警中队,离我们大队不到10公里。”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违法最低罚款100元来计算,单翔安辖区每个月应收到的罚款至少有10万元,但实收的却只有3000元左右,“这些钱都是上交到地方财政的,要是都跑去南安处理,钱都归到泉州财政了。”记者注意到,以六个交警大队的总账来算,泉州实行只罚款不扣分的标准,都会让厦门财政受到不小的损失。

根据交通处罚的规定,违法者可以到违法发生地、违法发现地、车辆登记所在地处理违法,因为全省交警处罚系统都是联网的,所以在全省范围内处理违法,都可以视为在“违法发现地”处理。但泉州明显宽松的执法标准,对厦门的违法者无异是一种纵容,对厦门交警的工作积极性也是一种打击,更损害了厦门的财政收入。

省交警总队值班人员也表示,他们已经注意到两地处罚不一的情况,虽然说两地的处罚都有法可依,但他们还是会将该情况上报给总队领导,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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