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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钱不成奸杀朋友 被判死刑
来源:金羊网 2012-02-29 编辑:黄水来

庭审中,蒲红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提出其在看守所口头检举了一名犯罪嫌疑人,该嫌疑人曾于2003年在深圳参与了一起打架斗殴事件,有立功表现。但法院在调查后没有认可。

2009年10月15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蒲红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蒲红不服后上诉,2010年,广东省高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广州中院重审后认定,蒲红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鉴于其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判决蒲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共计45.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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