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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车司机热议行业"新规定"
来源:新华网 2012-02-29 编辑:黄水来

出租司机 交“份儿钱”就是租赁

昨日,记者就“员工制”采访多名北京出租车司机。

家住房山的出租车司机张建看来,所谓“员工制”应像自己刚刚大学毕业进企业工作的儿子,“公司给发工资,工作时间固定,加班公司还给加班费”。

多名司机对“员工制”看法均与张建相同。他们称,出租车是公司的,他们给公司打工,营运收入归公司,“像公交地铁司机一样,有工作日有休息日”。

“起码不是以员工制为主,还是以租赁关系多些。”张建等司机称,除了签劳动合同还签承包租赁合同。使用公司的车辆,向公司交“份儿钱”,再除去油钱等是自己的收入,“干多干少,干与不干都交份儿钱,说白了就是租赁关系。”至于工资,他们认为每月500多元的工资是象征性的。

专家说法 理论上实现了员工制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乔建认为,出租车行业以前一直是被当成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的形态,到底属于劳务承包还是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是非常清晰。所谓员工制就是确认其是一种劳动关系,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只有实行员工制、明确了出租车行业的劳动关系,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出租车行业的劳动纠纷。工会组织现在推工资集体协商,这也需要建立在有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乔建介绍,北京市经过这几年的努力,目前大部分出租车公司已经和司机签订了劳动合同,理论上实行了员工制。但是全国大部分地方,还是以挂靠承包模式为主,较难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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