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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榕台胞评职称暂不要求外语考试
来源:东南网 2012-03-09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3月9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公务员局获悉,福州已出台多项职称评审办法,全面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的职称资格评价体系,涵盖了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据了解,今后凡参评福州市组织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转系列、破格评审人员均须参加答辩考核。此外,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在榕台胞也可评职称。

在榕台胞今年起可评职称

今年起,在榕台胞也可评职称。根据《在榕台湾地区居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办法(试行)》,在福州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从事工程、经济、卫生、农业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大陆法定退休年龄的台湾地区居民都可以申报。

《办法》明确,台胞申报要提供所在单位委托评审函、经过台湾方面公证机关认证的台湾地区资格证书、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个人书面承诺书等7份材料。台胞在申报后,还要经过资格审核、答辩考核、投票表决、公示确认等程序,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颁发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凡工程、经济、卫生专业中已向台湾居民开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台湾居民可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不再组织相应评审。

在榕台湾地区居民的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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