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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代位求偿"厦成首批试点城市
来源:东南网 2012-03-11 编辑:唐丽萍

厦门已在进行尝试

其实,厦门已在积极进行“代位求偿”尝试。据了解,厦门部分车险公司并不硬性规定“无责不赔”,而是原则上可以对无责车主先行赔付,但出险次数就要记录到无责车主名下。或者是由保险公司直接找全责车主协商,敦促其尽快向所在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不过,如要全面叫停‘无责不赔’,还需进一步明确 ‘代位求偿’的实施细则。”业内人士坦言:保险公司在“代位求偿”过程中承担了一部分风险,因为需负全责的车主如果不提出理赔申请,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就无法自作主张,将赔款付给无责方车主。此外,这种方式需多家公司配合,操作中存在一定障碍。

相关细则年内出台

“其实破解‘无责不赔’的难度并不大,最好的做法是强制要求保险公司启动代位追偿制度,或者引入第三方理赔机构。”上述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全国所有的车险公司都将执行,则这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举措会进行得更好。

不少车主认为,在“无责不赔”条款废除的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对理赔记录进行调整,至少无责赔付记录不应该计入理赔次数,否则废除“无责不赔”只会“叫好不叫座”。

据了解,厦门保监局现在正在研究和制定 “代位求偿”的实施细则,以方便被保险人索赔。据厦门保险业人士透露,可以确定的是,该制度今年年内就会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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