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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子诉请免除赡养义务获批准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2-03-12 编辑:黄水来

中国台湾网3月11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蔡姓男子因父亲早年酗酒、母亲离家出走,和妹妹一起靠亲友接济长大。蔡父后来中风,台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蔡赡养,但蔡认为父母对他不闻不问,因此诉请免除赡养义务。法院认为主张有理,判决免除蔡的赡养义务。

调查指出,蔡姓男子(40岁)的父亲去年初中风,被安置在社会救助场所,台社会保障部门认为蔡对父亲不闻不问,依遗弃罪函送法办。

蔡姓男子后来向板桥地方法院诉请免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他主张,小时候父亲经常喝酒、赌博,且外出不归,对他和妹妹不闻不问,母亲在他4岁时也离家出走,未曾回家探视他们。

他说,父母未尽扶养义务,如今年迈病倒,反而要他赡养并不公平,且他的月薪只有2万元新台币,不足以扶养父母。蔡的表姑出庭证称,蔡父爱喝酒赌博,常不在家,也不照顾孩子,她和几名亲戚看不下去,因此才带他们回家。

法官认为,父母若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子女义务,法院可减轻或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蔡的主张有理,并未构成遗弃,因此免除蔡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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