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年发放170多亿公积金贷款
来源:厦门日报 2012-04-08 编辑:黄水来
【温馨提示】 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支取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5104492 5109508 7579050 (同安、翔安) 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5106040。 【政策问答】 12个公积金热点问题 专家现场答疑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运军)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我市还举行了大型住房公积金政策与业务咨询活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托银行,现场为市民解答。 关于公积金提取 问题一:装修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大修住房是指经当地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鉴定需要大修的危房。房屋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情形均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问题二:职工购买只有使用权的住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根据有关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拥有所有权的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 问题三: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一并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只有对住房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及其配偶,才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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