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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出游遇车祸 单位否认因公死亡
来源:重庆商报 2012-04-10 编辑:唐丽萍

发票开的是单位会务费

李晓利说,李向东还在QQ上要求,请旅行社将此次旅游费写成“会务费”,付款单位写“云阳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

按照李向东的要求,旅行社为之开了一张总额为16055元的发票。记者昨天看到,这张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号码是07436331,开票日期是3月31日,付款单位确实写的是“云阳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内容为“会务费”。

李晓利说,4月1日18:30许,李向东与之通了最后一个电话,说路上有点耽误,估计要到21:30才能到菜园坝,此后就无法联系上了。时至昨天记者采访时,李晓利还一直在担心,不知对方19人到底出了什么事,怎么半途爽约呢?

李晓利透露,她与李向东约好,当晚到菜园坝后把发票交给对方,一次性收齐余款。一直等到当晚11点,李向东一行都没有消息,她们只得到菜园坝火车站退票。为此,嫦娥国际旅行社承担了退票损失,加上贵州那边合作旅行社预定的宾馆费和汽车租赁费,他们要为此承担损失1000多元。目前,该旅行社还未就此事与云阳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进行协商,李晓利希望云阳方面尽快来结清账目,妥善处理后事。

单位回应

“是私自旅游,死者不算因公死亡”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曾参加此次旅游的云阳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牟方安。

重庆商报:有人质疑此次出游是单位组团游,你们是怎么认定的?

牟方安:是李向东私人组织的。

重庆商报:3人不幸死亡是否算因公殉职?

牟方安:私人旅游出了事,死者不算因公殉职。

重庆商报:单位是否给予死者亲属补偿?

牟方安:目前事故鉴定还没出来,单位最多给予一定的人道补偿。

本组稿件由 记者 徐庶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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