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一般做3次B超 注意事项提醒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 2012-04-30 编辑:唐丽萍
从原理上分析,B超是超声传导,不存在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是一种声波传导,这种声波对人体组织没有什么伤害。但如果声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又聚集很长时间的话,就会有热效应,这种热效应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对人体组织产生不良影响,影响细胞内的物质,包括染色体。理论上是高强度的超声波可通过它的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对组织产生伤害。事实上,医学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低于94毫瓦/立方厘米,对胎儿是没有危害的,至今尚没有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目前,各医院在产科领域中使用的B超检查对胎儿是安全的。 孕期一般做3次B超 第一次检查在孕18至20周 确定单胎还是多胎。确定宫外还是宫内妊娠,胚胎是否存活;怀孕后出现阴道出血或腹痛,为确定胚胎位于宫内妊娠,除外宫外妊娠;或确定是先兆流产或胎儿停止发育,这时需做B超予以鉴别。除此之外不应常规做B超。胎儿在宫内孕5周时一般的B超可以见到胎心搏动。胎儿在宫内的3~8周正值器官分化,是器官分化的敏感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来刺激。 第二次检查在孕28至30周 此时做B超的目的是排查胎儿是否有体表畸形。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以及羊水多少、胎儿大小、有无脐带问题,等等,为进一步妊娠给以正确指导。 第三次检查在孕37至40周 主要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为胎儿做鉴定,发现胎儿发育中存在的问题,如胎盘、脐带、胎儿等等,为分娩做好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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