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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违规别墅拆除 责任人受处理
来源:新华网 2012-05-04 编辑:黄水来

新华网记者 陈元 “山东费县毁田建别墅”事件持续引起网友热议。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3日发布独家专访稿《山东费县回应“毁田建别墅”:已叫停违规建设》后,网友关注,费县县委、县政府成立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进展如何,对当事人将如何处置?4日上午,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再次接受新华网记者独家专访,回应网友关切。费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经调查,媒体报道的“在耕地上建红底别墅”确属非法占地行为,违规“红顶别墅”已于5月3日上午拆除,已对非法占地行为及相关责任人依照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调查,“红顶别墅”系费城街道办事处东南峪村村民王立圣所建,土地权属为费城街道办事处东南峪村。2011年11月,王立圣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费城街道办事处东南峪村土地建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行为。

针对网友关心的“对非法占地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已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令王立圣退还非法占用的299.15平方米土地,立即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住房。

二、对在王立圣非法占用土地问题上负有责任的费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费城服务站站长姜自稳、副站长王振宇,费县国土资源局城南国土所所长王法志停职检查。

为避免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出现,费县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违章建设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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