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菜价涨得快就启动销售平价菜
来源:厦门商报 2012-05-24 编辑:唐丽萍
实施细则正在草拟 市物价局价格监审与监测处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省政府近日下发了《福建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暂行办法》,市物价局目前正在草拟《厦门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6月初将报市政府批准。 经市政府批准后,预计可望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这一《实施细则》中就规定了厦门市蔬菜价格上涨到什么程度,就会启动平价商店政府差价补贴模式。 草拟中的《实施细则》对何时启动平价商店政府差价补贴模式设定了门槛,今后,只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市物价局应征求部分经营者意见,并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平价商品销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者超过政府年度控价目标;食品类价格月同比涨幅超过8%;猪肉价格月环比涨幅超过3%或者连续两个月环比涨幅合计超过3%;蔬菜类价格旬环比涨幅超过10%等。 记者了解到,旬环比涨幅也就是每月上、中、下旬蔬菜价格的一个变化指标。如果一种蔬菜在上旬售价为每公斤2元,中旬售价为每公斤2.2元,那么这种菜的旬环比涨幅就达到了10%。 平价商店政府差价补贴模式启动后,平价蔬菜、水果类销售价格将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方案中还将包括品种、执行期限、政府补贴等内容。 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蔬菜价格与天气等因素关系较大,经常有波动,波动周期有时也比较短。不过,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办法和厦门市的实施细则,今后对菜价的波动,仍然有望启动平价商店政府差价补贴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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