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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男子被逼写10.5万元欠条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5-27 编辑:黄水来

本报讯(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黄艳)租住在福州仓山的孙先生,与之前同住一屋的女子陈女士发生关系后,被陈女士的丈夫以告孙先生强奸相要挟,被迫支付1.5万元现金,并写下10.5万元的欠条。孙先生担心成为“强奸犯”一直忍气吞声,直到前不久,他在咨询律师后,才意识到自己可以不用这样。

孙先生与妻子曾与陈女士夫妻俩租住在福州仓山一套房内。

去年9月3日,陈女士和丈夫李某争吵后,一气之下和孙先生过了一夜。

隔天,李某得知此事后,叫来朋友赖某帮忙,将孙先生骗出挟持至长乐,声称要告孙先生强奸妻子,逼迫孙先生取1.5万元给自己,还让他写下一张10.5万的欠条。

心虚的孙先生,怕被告发为“强奸犯”一直忍气吞声,然而,李某多次催促要钱和威胁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经再三考虑,他咨询了律师,得知自己并非所谓的强奸犯,而自己的合法权益早已受到侵害。

前不久,孙先生到派出所报警,并以还钱为由将李某约出。5月24日,李某被仓山刑侦大队民警抓获,事后,李某的朋友赖某也前来投案自首,现已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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