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5-30 编辑:唐丽萍
相关报道: 《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昨日公布 办理刑诉案件收费提高幅度较大 本报讯(记者 刘丰)停滞十年的律师服务收费有望执行新的标准。昨天,省物价局公示《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民众可于6月10日前将建议或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给省物价局(邮箱:fjwj2358@126.com,传真:0591-87852113)或省司法厅(邮箱:Lgc@fjsf.gov.cn,传真:0591-83798349)。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为6月10日。 新标准总体提价 据悉,现行的收费标准是按照2002年出台的《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收取,记者发现,相比现行标准,此次调整后,收费标准提高了不少,其中财产和刑事案件收费提高幅度较大。 据介绍,现行收费标准中,财产案件是按照涉及财产的标的额,分段计算收取费用,如10万元以内的每件收费500-3000元。而征求意见稿中,10万元以内每件收费为800-6000元。 刑事诉讼方面,以审查起诉阶段为例,目前每件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O00元,但调整后每件收费不超过6000元。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承思介绍,福建省律师收费标准已经多年没有变化了,现行的收费标准在全国处于偏低水平,而国内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等,早在几年前就调整了收费标准。从公示的内容看,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比较切合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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