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动车无牌上路先扣车再罚款
来源:厦门日报 2012-05-31 编辑:唐丽萍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没有“身份证”,电动自行车将“寸步难行”。明日,厦门市将全面停止在用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仅将被扣车,车主还将被重罚300元。 厦门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终于步入规范化的轨道。而明日,《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的37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新条款也将正式启用,重罚,同样是关键词。 在用电动车注册登记今日“关门” 从3月1日开始,厦门市首次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并核发号牌和行驶证。今日,是对在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最后一天。 以目前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市电动自行车挂牌的热度排序依次为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同安和翔安,不过,在岛内外近十万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当中,超过半数没有挂上牌。 今日是在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关门”的日子。不过交警说,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新购电动自行车,今后仍可挂牌,条件是新车要符合《厦门市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以及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明日开始,电动自行车被逮只能轻罚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根据新版《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除了无牌上路行驶之外,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以及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整体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的,都要被罚款300元。 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进入城市快速路、违反限制或者禁行规定,这3种情况将被罚200元;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借道或穿越道路不按规定让行,这4种情况将被罚100元。此外,如果驾驶人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将受到罚款500元的重罚。 据透露,明日,交警部门将展开大规模专项行动,围剿违规电动车。一旦被逮,将先行扣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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