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酒驾被吊销驾照 5年不得再考
来源:新华网 2012-06-21 编辑:黄水来
继醉酒驾车被刑事拘留后,相声演员刘惠20日被北京交管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按照法律规定,他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北京市东城交通支队民警介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办案机关必须当面宣读行政处罚决定。民警向刘惠宣读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公安交管部门因醉驾行为给予刘惠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按照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当事人,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民警同时告知刘惠,如不服处罚决定,他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按照法律规定,醉驾嫌疑人在被查处后3日内有权申请听证。在6月16日刘惠被查获的当天,交管部门已就其醉驾行为吊销驾照的行政处罚,告知了申请听证的权利。因刘惠未在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交管部门在申请期满后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 6月16日下午,刘惠驾车在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西街与北街交叉口处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刘惠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13毫克,属醉酒驾驶机动车。17日凌晨刘惠被刑事拘留。(记者卢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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