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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10天4次驳房产政策松动传言
来源:金陵晚报 2012-06-23 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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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补缴社保不予过户

记者从上海浦东和松江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自6月15日起,非沪籍人士补缴社保购房者在上海各房产交易中心一律不予过户。

上海市房管局962269热线的工作人员也证实,目前非上海户籍购房者,无论缴社保还是纳税,未满一年都无法购房,补缴也不行。这是继2011年7月叫停非本地居民“补缴税单”取得购房资格后,上海楼市限购令执行再度收紧。

上海目前执行的限购令明确,对于不能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

这意味着,外地居民要取得在沪购房资格,需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但此规定存在可以补缴的漏洞,因此被一些机构频频使用。随着近期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联网,这一“擦边球”无处遁形。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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