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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将阶梯电价 电价不变或更低
来源:中新网 2012-07-01 编辑:黄水来

电价改革向民生倾斜

中新网能源频了解到,在各地阶梯电价的最终实施方案中,对听证阶段的争议细节都做出了相应调整,而未能调整部分,相关省市区发改委也给出了合理解释。

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首档电量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一档电量覆盖面达到了89%。除了按年计量的北京和上海外,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了90%以上。东部沿海省份,首档电量基本在200度以上,而中西部地区则在150-200度之间,最低为广西,其非高峰用电月份仅为150度。

除此之外,部分省份还积极响应听证结果,分季节或丰水期、枯水期来完善阶梯电价,根据用电季节及丰枯水期用电变化,对同档电量区别划分。如广东、海南分夏季、冬季,广西分用电高峰月和非用电高峰月,云南电网居民生活用电分为丰水期和枯水期两个标准。

而加价幅度方面,第二档电量较之首档加价,除四川为1毛外,其余省市多为5分。而第三档电量电价较之首档电价,则均上涨3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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