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为期三年的交通安全整治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8-01 编辑:唐丽萍
本报讯(记者 徐莹 李建伟 通讯员 刘君华 林霖)省长苏树林近日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听取了近期全省重大交通事故情况汇报,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九条措施》,全省即日起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会议强调,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九条措施解读 强化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各县(市、区)要排查摸清辖区内客车、旅游车、危货车、渣土车、农用车等数量和基本情况,开展专项清查整治。解读:重点打击非法载客、非法改装、已报废、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或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的车辆,采取从严措施坚决予以取缔。据悉,清查工作将于9月底完成,整治工作于11月底完成。 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 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联合排查,把高下边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路段作为隐患整治重点,优先组织实施。 解读:今后我省每年实施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力争五年内基本解决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问题。 同时,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联合排查,把高下边坡、临水临崖、长下坡、急弯陡坡、视距不良等路段作为重点,优先组织实施隐患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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