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为期三年的交通安全整治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8-01 编辑:唐丽萍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宣传交通安全,进一步强化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解读:“@福建交警”作为省交警总队的官方微博,将通过警民零距离沟通,推动福建交通管理工作创新,并为网友提供交通安全服务类资讯,及时解读、宣传最新法律法规。同时省交警总队将与本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知识宣传。 此外,将适时开通手机短信实时提示,及时发布道路通行情况、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违法及记分等信息。对客货运驾驶人和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每月还将发送一次安全提示短信。 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结合农村安保工程建设和道路改造升级,增加、更新农村客运车辆,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 解读:“十二五”期间,福建每年计划安排3000万元用于农村客运的新增、更新车辆补助,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自8月1日起,对所有农村客运企业的运营资质、客运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取消经营资格。 加大行车秩序管控力度 采取超常规措施,增强重要道口、路段、重点时段执勤警力,强化交通违法行为即时威慑、查纠工作。 解读:我省将在重要道口、路段和重点时段增派警力,上路执勤;全面启动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实施24小时勤务;充实乡镇派出所警力,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从严查处农村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货车超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管好各自辖区内的道路、车辆和人员,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 解读:对道路隐患和重点车辆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地方政府,严加问责。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严处,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