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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布
来源:东南网 2012-08-15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导报8月15日讯(记者 梁静/文 叶允平/制图 张向阳/图)再过半个月左右就开学了,昨天,市教育局公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

今年起,城区义务教育校内午托管理费每生每月收取30元;中等职业学校二、三年级正式学籍的学生免除学费……除了几项变化,今年厦门教育的收费标准与去年基本一致。

幼儿园代办费只能收四项

孩子上公办幼儿园,要缴交的保育教育费为:省优园日托每生每学期1800元;市优园日托每生每学期1170元;普通园日托每生每学期855元。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在公办园标准的基础上最高上浮15%。

在接受政府财政补贴的民办幼儿园里,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和基本合格园,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分别为每生每月500元、400元、300元和250元。

除了保教费,上幼儿园还要交代办费,但有规定代办费只能收四项:伙食费、省规定的幼儿园教育活动必备的学具、幼儿保健费、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费(仅限全日制、寄宿制)。而且,这四项代办费有实际发生才可收取,幼儿园不得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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