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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
来源:厦门商报 2012-08-16 编辑:唐丽萍

商报讯(记者 陈巧恩)中职一年级学生免学费是从2011年秋季开始,而从半个月后的新学期起,中职二、三年级正式学籍的学生也免除学费。另外,民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高于相应专业财政免学费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市教育局近日公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除了中职全免学费外,还首次明确了城区义务教育校内午托管理费为每人每月30元。值得一提的是,校内午托管理费指在校内向本校学生提供午餐、午休并实施有效管理服务所收取的管理费用。

在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部分,要分清该园是否愿意接受政府的分级收费管理。另外,根据早先的有关规定,幼儿园除了保教费,还要交代办费,代办费只能收伙食费、省规定的幼儿园教育活动必备的学具、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被褥餐具费(仅限全日制、寄宿制)。

代办费应单独设账,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多退少补。

小学初中阶段,公办学校基本免费,除了教辅书的费用。而且,从去年秋季起,对经统筹进入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外来娃,也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高中不属义务教育,普高仍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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