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宝潜规则:为博收视率照剧本演
来源:山东商报 2012-08-24 编辑:唐丽萍
相关链接 节目有风险,“鉴宝”出规则 就在本月22日,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宣布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通知,拟出台电视鉴宝节目相关管理办法。而早在7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广播电视“鉴宝”类节目提出了系列要求,以下是部分内容: 1、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文物鉴定类节目开展模拟交易、广告推销等文物商业经营活动。 2、相关节目要科学展示文物鉴定的复杂过程,明确提示投资文物收藏的风险,文物估价要提供市场依据。要求此类节目中的专家必须是省级文物部门审核通过的专家库成员。对文物的鉴定须由专家作出,以提高此类节目的权威性,确保节目中出现的文物合法合规、文物鉴定程序严谨科学。 3、为确保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真实,不得在节目中编造文物流传故事、诱导“持宝人”杜撰虚假收藏故事,不得由演员扮演“持宝人”,不得暗示或要求专家修改文物评估结果、高估文物市场价格。(山东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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