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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社区康复医疗试点范围扩大
来源:东南网 2012-09-02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2日讯(驻福州记者杨文)导报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省残联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扩大社区康复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将社区康复医疗工作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断深化社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据介绍,福州市五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泉州市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漳州市东铺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首批省级社区康复医疗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得到辖区居民的初步认可和肯定。

为带动各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的提高,我省决定将社区康复医疗工作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断深化社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我省要求,各设区市要完善社区康复医疗管理的措施与办法,建立医保社区康复治疗师登记制度,加强对社区康复医疗工作的管理;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市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继续组织实施扩大社区康复医疗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辖区内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康复室。

据悉,第二批社区康复医疗试点机构名单经设区市卫生局遴选审核后,上报省卫生厅备案,目前已全面启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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