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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市民因危房送住建局长豆腐渣
来源:法制网 2012-10-10 编辑:唐丽萍

房屋安全鉴定办拒作危房鉴定

到底该如何处置国美公司第四栋已经濒临坍塌的厂房?目前余姚市相关部门还未作出明确答复,余姚市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也还在审理中。

虽然浙江瑞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检测第四栋厂房后,已经作出了“局部危房”的结论,但这一结论并不被有关部门认可,理由是这次检测是国美公司的单方委托。

为了能得到一个余姚有关部门认为“合理合法”的危房鉴定结论,2012年9月21日,杨小新再次向余姚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递交书面的危房鉴定申请,但7天后,余姚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拒绝作房屋安全鉴定,理由是:“当事人要求鉴定的4号厂房已在诉讼案中涉及,期间已由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详细的鉴定结论,且4号厂房已在另案中由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正在进行鉴定。”“据此,我办暂不对4号厂房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对此,杨小新再次深感失望和无奈。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余姚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是余姚住建局下属的职能部门,它的职责范围就是鉴定房屋安全,如今却把这一该履行的职责推到法院身上,可法院又不是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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