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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制定逾期住房公积金催收办法
来源:东南快报 2012-11-01 编辑:唐丽萍

本报讯(记者 谢丹)我省针对住房公积金不同的逾期类别,制定了不同的催收办法。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得上述消息。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公积金贷款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也逐渐暴露,个别借款人的逾期欠款行为损害了广大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逾期贷款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逾期类别,制定了不同的催收办法,建立逾期人员档案,跟踪还款。

据悉,9月24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工作人员针对电话催收无果且累计四期以上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借款人进行上门催收,并将“个人贷款过期催缴通知书”当面交付借款人。在充分保护借款人隐私前提下,采取私下单独面谈的方式,说明逾期欠贷行为的危害性,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借款人解决问题。

另外记者获悉,近期,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并成功制止了3起骗取案件。为进一步加大公积金监督、审核力度,一旦发现工作人员与不法分子合伙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同时在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各界对非法制造虚假资料骗、套取公积金的行为进行投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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