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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试水公务员聘任制 首批拟招6人
来源:东南网 2012-11-08 编辑:唐丽萍

聘任上岗待遇 采取协议工资

聘任制公务员,待遇怎么样?这是大家关注的热点。

记者了解到,厦门的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其工资待遇,将根据聘任职位、学历、职称、资历,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和本市公务员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同时,招聘单位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这意味着,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在身份和工资待遇方面,并没有多大差别。有专家还表示,一些专业性强,特别紧缺的人才,其工资待遇甚至可能要高于委任制公务员。

二者的差别,主要体现在用人方式上。委任制公务员,无需签订合同。而聘任制公务员,需签订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并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保障制度。一般情况下,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

声音 聘任制具有一定的“鲇鱼效应”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8日讯(记者 易福进)公务员也有“合同工”。对于厦门试水聘任制公务员,厦大副教授、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领域专家孟华认为,这一做法指向意义更大一些,也具有一定的“鲇鱼效应”。

孟华认为,这首先给公众、公务员队伍清晰地传递了一个信息,即公务员队伍也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公务员“终身制”也可变成“合同制”。“它打破了公务员体制‘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激活了公务员体制的活力,对那些生活在‘保险箱’里的在编公务员形成了一定的压力。”

孟华还分析表示,就目前来看,很长一段时间内,这样的聘任制公务员,都只能是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小部分,即那些专业技术比较强、执行性的、辅助性的岗位,很难大规模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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