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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出台农副产品平价店管理细则
来源:东南网 2012-11-09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9日讯(记者 陈晋)“先前只是在政策上支持莆田市平价商店建设,现在将从价格调解基金中抽出15%用于平价店的资金补贴。”昨日,记者从莆田市政府了解到,《莆田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发布实施,将从政策及资金两方面加大对平价店的建设力度。同时,该《细则》对平价商店的设立、运行作出了详细规定。

平价区价格便宜10%

记者了解到,目前莆田市平价商店建设主要以在各区超市设立的平价销售区为主体,通过企业让利优惠或者农超对接模式,降低农副产品价格。莆田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区内各超市设立的平价销售区,主要以粮、油、肉、蛋、菜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为主,实行明码标价。“像家乐福、永辉、沃尔玛这些比较大型的超市,都设立了特定的平价区,销售的农副产品价格相对其他地方会便宜10%左右。”

该工作人员介绍,“以后平价销售区都必须设立醒目的标志,产品的种类不得少于10种,其中蔬菜类不少于5种。”该工作人员说,完善平价销售区后,他们将根据莆田城市人口密度、交通等因素,在城镇大中型社区或交通相对便利的区域建设固定平价商店和流动平价商店,逐步形成平价店网络。

平价农产品免高速通行费

根据《细则》,莆田市平价商店建设主管部门将通过资金、政策、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市场参与平价店建设。特别是在资金方面,用于支持平价店建设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应低于上年度征收的价格基金总额的15%。此外,整车合法装载为平价店提供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将全部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并允许24小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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