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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国内售美国大杏仁系扁桃仁
来源:京华时报 2012-11-20 编辑:唐丽萍

□现状

行业标准迟迟不能备案

原来,在土畜商会发函给商务部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便发函给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要求暂缓《坚果炒货食品术语》《熟制扁桃核和仁》两个标准的备案。按理,既然随后召开的论证会已经再次认定“美国大杏仁”不是杏仁的事实,相关部门就应进行备案,推进标准的实施,但事情却完全相反。

“标准本应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但至今仍未予以备案。其间,起草小组多次奔走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和流通发展司询问,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坚果协会秘书长翁洋洋告诉记者。

“今年8月,中国经济林协会仁用杏专业委员会向商务部致函,呼吁早日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中国经济林协会仁用杏专业委员会会员李建军表示,用法规、标准进行规范,是促使美国扁桃仁停止使用“杏仁”名称的重要途径,不能再让美国扁桃仁在中国市场继续用“杏仁”之名来欺骗消费者,损害我国杏仁产业的发展。另据了解,今年9月6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也正式向商务部发去“关于请求尽快对《熟制扁桃核和仁》等行业标准实施备案的报告”,要求尽快备案。

在商务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9月27日,坚果协会与土畜商会又进行了沟通并达成初步共识——对标准进行两处修改:一是删除扁桃仁的英文名称;二是在扁桃仁的属性和定义中增加“进口美国扁桃仁曾用名美国大杏仁”的备注。然而国庆节后,土畜商会又突然不再认可上述共识。

“直到现在,何时备案仍不得而知。”翁洋洋告诉记者。

记者昨天在商务部网站查询发现,土畜商会隶属于商务部。记者将上述国标备案情况的采访提纲以传真形式发送给商务部负责新闻宣传的部门,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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