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超过五层旧住宅可申请装电梯
来源:东南网 2012-11-22 编辑:唐丽萍
新规近日出台,有关部门将简化审批手续,减免费用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22日讯(记者 阙文龙)超5层的老旧住宅,可申请加装电梯了。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近日批转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意见(暂行)》。该《意见》规定,福州未设置电梯的既有住宅,顶层住户入口楼面高度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或层数高于5层(含5层),且增设电梯用地在现住宅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可申请加装电梯。 业主可委托企业负责报建、安装 记者了解到,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可按梯号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同意增设电梯的部分业主作为申请人,并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资金筹集、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工作;也可以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委托原房改房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承担上述工作。 在业主对初步方案能够达成共同意愿的情况下,需将拟增设电梯的设计方案向主管部门送审,并向消防部门报备审核。涉及供水、供电、煤气、电信等,有关部门应简化审批手续,并减免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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