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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黑砖厂10余智障者被强迫劳动
来源:法制网 2012-11-23 编辑:唐丽萍

法制网昆明11月23日电 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王晓庆 记者今天从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受理了一起黑砖厂老板强迫工人劳动的案件,经审查以涉嫌强迫劳动罪批准逮捕了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二十六名受害人现已被成功解救。

嫌疑人龙利江系云南宣威人,与侄子龙志辉在会泽驾车镇承包了驾车砖厂,但未办理相关手续。为牟取暴利,砖厂通过欺骗等非法手段共招揽了全国各地二十六名工人,多名受害人为云南省境内人,其中十余名为智障人员。砖厂老板龙利江负责砖厂销售,龙志辉帮助管理砖厂工人,此外还安排多名管理人员监视工人工作、起居。工人们白天有人监工、晚上有人监视,干不好活就会遭到管理人员的打骂。晚上睡觉时管理人员睡在外面一间,并将宿舍门锁住,工人大小便都在宿舍的塑料桶内,第二天干活才把锁打开。工人每天工作时间长达十二小时,早晨七时许被工头叫醒,除午饭时间,一直干到晚七时。工人长期无法索要到工资,平时只能要到十元、二十元的零钱。砖厂工作、生活条件极差,多名工人向老板提出不愿在砖厂继续干活,欲离开砖厂,但均被拒绝,没有路费也不敢逃跑。多名受害人逃跑均被抓回来,受害人李某证实,今年三月逃跑过一次,被管理人员抓回后就是拳打脚踢和言语恐吓。该案最终因受害人董某的逃脱得以揭发。10月22日,会泽县公安局将该“黑砖厂”查获,成功解救了二十六名受害人,帮助工人们索要了工资后送回家中。

该案中,嫌疑人龙利江和龙志辉违反工人意愿,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工人长时间劳动,还长期不给工人发工资并对工人进行殴打,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44条规定,两嫌疑人已涉嫌强迫劳动犯罪。11月15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龙利江、龙志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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