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年后或出台规定管理街头艺人
来源:人民日报 2012-12-14 编辑:唐丽萍
碰撞 街头卖艺须与乞讨区分 在台湾,街头艺人要通过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考试,有资质才可以去卖艺,这是很好的管理方式。但卖艺不能混同于乞讨,不能一味封杀,可以立法借鉴台湾的考试等手段,把这两者区分开。 上海市社联党组书记沈国明 立法可以但不用太超前 管理街头艺人可以立法但不用太超前,街头表演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影响民众的生活环境,也不失为一种世俗城市文化形态,应宽容些。也可以做些内容及形式上的健康性引导。 上海市政协委员黄绮 政府应该支持街头卖艺 作为一名热爱音乐的年轻人,我很喜欢到广场、地铁口表演,出发点并不是为了挣钱——但如果路人欣赏我的音乐,往我的帽子里扔几个硬币,我还是非常高兴的!政府应该支持街头卖艺!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系毕业生陈明昊 注意那些街头“假艺人” 我发现几个固定在地铁口或地铁里卖艺的人,他们常打着“为癌症妻子筹款”、“为孩子读书”等牌子,但事实上,他们的唱歌是“假唱”,吉他也是“装饰”,演奏和歌唱都是放的录音带,至于是否有悲情故事,似乎也很可疑。这样虚假的街头艺人不值得支持。 上海市民李鸣骏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