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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主城区排涝标准要达20年一遇
来源:东南快报 2012-12-21 编辑:唐丽萍

东南快报讯(记者谢丹黄怡)我省将推动福州和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建设,2014年起福厦保障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5年福厦公交出行比例达到30%,福州主城区防洪(潮)标准将达200年一遇……省政府昨日印发《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十二条措施部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加快推进大都市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

推动福州和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建设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同城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福州和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建设。2013年全面完成设区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支持中心城市将周边联系密切的市、县和乡镇纳入规划统一实施,有序拓展城市空间,实现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与人口增长相匹配。

省政府要求要实施“大城关”战略,引导产业、人口等要素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十二五”末全省18个县城人口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20个县城达到5万-10万人。加快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尽快形成连片示范区,打造一批可学可看可推广的样板,率先建成中小城市、中心城市重要组团、县(市)域次中心或新型中心镇。要求各设区市每年要集中打造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中心镇5个以上和宜居新村10个以上。

同时,要有序引导农村住宅、人口、产业向小城镇集聚,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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