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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员工发微博讨薪被老板告"泄密"
来源:东南网 2012-12-26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26日讯(记者 陈捷 林利萍/文 陆军航/图)一名外来工4个月拿不到薪水,却仅仅因为在微博上披露老板欠薪的事实,反而被公司告“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遭索赔96000元。

昨天上午,厦门市劳动仲裁委开庭审理此案。但是,“被告”的外来工和仲裁员在现场等了半个多小时,“原告”公司一方却始终没人到场。

微博讨薪 被告“泄密”

“李老板拖欠员工工资长达四个月,……必受法律制裁。”就因为这一段短短的微博,小娟(化名)被原先任职的公司要求赔偿96000元。

不久前,小娟刚收到来自公司方面的仲裁申请书。在这份申请书上,记者看到,公司是以小娟“在职期间涉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索要赔偿的。公司称,被申请人小娟通过网络、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就商业机密进行散布,造成公司人心涣散。所以,公司要求,小娟赔偿96000元。但是,泄露什么商业秘密,又如何泄露?对此,公司在申请书上没有说明。

而且,昨天上午提起仲裁申请的公司一方,也没有派人出庭。所以,公司索赔的理由,不仅让小娟一头雾水,就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也不知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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