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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来源:东南网 2012-12-27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12月26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近日《福建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将实行有关当事人填写《殡葬服务选项单》的制度,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明白消费,保证群众的利益和不同的需求。同时具有福建省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实行当事人填写《殡葬服务选项单》制度

根据《通知》, 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办法。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省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确定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协调、指导全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殡葬服务具体收费标准的制定。

殡葬服务将实行有关当事人填写《殡葬服务选项单》制度,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明白消费,保证群众的利益和不同的需求。《殡葬服务选项单》内容包括所提供的殡葬服务项目、殡葬用品名称、收费标准、租用期限等,并公示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殡葬服务选项单》的服务项目,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确定,供群众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按用户所选项目收费。

《通知》规定,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冷藏72小时内)、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共四项。实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其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考虑财政补贴情况,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其他殡葬服务单位提供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服务成本、服务单位合理利润、群众承受能力等,合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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