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安全犯罪者将终身禁入
来源:北京日报 2012-12-28 编辑:唐丽萍
本报讯(记者 王皓)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新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规定,从明年5月起,本市面积在8公顷以上的湿地将统一列入湿地名录实行占补平衡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垦、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 这部新条例确立了本市湿地名录保护的新机制,面积8公顷以上的湿地,都应当列入湿地名录,其中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以及库容量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库塘湿地、具有生态系统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湿地等还应当列入市级湿地名录。 条例同时规定,列入名录的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垦、占用或者改变湿地用途。对于因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必须占用的,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并要求在指定地点补建不少于占用面积并具备相应功能的湿地,未按照湿地恢复建设方案在指定地点补建的,将按照占用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最高5000元的罚款。 此外,条例将对侵害湿地行为的罚款额度从初稿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最高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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