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社会 >正文

逾期多年未回迁 居民讨6倍补助费
来源:东南网 2013-01-07 编辑:黄水来

省市规定不同该按哪个标准?

项目拆迁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何俊斌表示,宜发·得贵城的安置房计划本月搬迁,具体日期区政府会研定。不过,村民们对此存疑。刘依伯说,三栋楼目前才盖好两栋,小区里面很多配套都还没搞好,并不满足交付的条件。

何俊斌说,几年来,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省里的规定按时发放到位,“超过三年,按双倍给,这是省里的规定,并没有三倍、六倍的说法。”

昨日,记者就此询问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解释说,居民要求的6倍补助费,依据的是《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人是按《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发放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福建省出台的规定要晚于福州市,对其中补助费的条目进行了修改,同时也更具法律效力。因此,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只能以双倍的价格发放”。

上一页 1 2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社会 >正文
相关新闻
·高校毕业生参军最高补助2.4万元
·关爱“两癌” 榕12患者领取补助
·厦门民办养老院每床位可补助千元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