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报道省委书记稿件不超1500字
来源:山西新闻网 2013-01-09 编辑:唐丽萍
《实施办法》指出,开展新闻报道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决定领导会议活动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优化领导会议报道的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同一领导一天内新闻报道不超2条。听取部门行业汇报会和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会议,一般不作报道。考察调研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省委书记、省长及省委常委、副省长考察调研活动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 省委常委、副省长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一律不作报道。 在控制报道数量、减少字数时长方面,《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省领导出席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的全省性会议报道和省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报道,省委书记文字稿不超1500字,省长不超1200字,广电新闻联播播出时长分别不超3分钟、2.5分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出席会议文字稿不超700字,时长不超1.5分钟;考察调研活动文字稿不超500字,时长不超1.5分钟。省委常委、副省长出席会议文字稿不超500字,时长不超1分钟;考察调研活动文字稿不超300字,时长不超1分钟。 《实施办法》强调,新闻单位可根据重要程度和新闻价值适当把握报道规模,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字数、时长、版面、画面提要求。 为形成规范新闻报道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将结果报送省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省委常委会汇报,对违反规定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给群众务实精练的政务新闻 ——带您了解我省新近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