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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群众对110接处警满意率93.31%
来源:福州晚报 2013-01-10 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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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处警短信回访评议典型案例

2012年10月25日,罗源县一群众报警称,其骑电动车途经该县松山五里桥头时,被一辆轿车刮擦,轿车逃逸,无人员受伤。

接报后,罗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就近警力到场处理。在短信回访评议中,报警人回复“不满意”。经电话回访,报警人反映,其作为受害者,驾驶的电动车被扣押在交警大队。因此,对这起警情的处理表示不满意。

对此,罗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责令交警大队做好报警人的思想工作。处警民警随即上门向报警人解释,将其电动车暂扣系出于保护车辆被撞痕迹,便于调查取证,为尽快找到逃逸车辆提供依据,这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做思想工作,报警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置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

12110手机短信报警典型案例

2012年12月30日21时许,莆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群众短信报警,称其于2012年12月25日被人骗到宁夏银川市,人身自由受到控制,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解救。

接警员与其短信交互后,问明该人被控制在银川市西厦区民族风情街兴业花园1区4单元602房,遂将该起警情转至福建省公安厅指挥情报中心。福建省公安厅指挥情报中心立即将该起警情通报银川当地警方处置。2012年12月31日8时许,报警人短信回复称其已于2012年12月30日23时许,被银川市西厦区民警成功解救,并安全离开。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通讯员 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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