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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上门回应15通电话未果报道
来源:人民日报 2013-01-10 编辑:唐丽萍

全国登记在册孤儿61.5万名,分散和集中养育相结合,收养主体为政府、个人和社会组织,民政福利机构兜底保障

目前,省级独立儿童福利机构9家,地级独立儿童福利机构333家,县级独立儿童福利机构64家

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即“孤儿”)61.5万名,这个数字是动态的,每年都会增加,每年又有一批被收养的。这个数量主要是指民政部门发现和在民政系统登记的孤儿。

目前,我国对孤儿和弃婴,采取分散与集中养育相结合的方式,民政部门福利机构主要负责查找不到监护人、监护人无力抚养和未被收养的孤儿、弃婴,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

收养主体目前有政府、个人、社会组织。其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

目前,省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9家,地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333家,县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64家,800多家社会福利机构设立了儿童部。但多数县(市、区)没有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外孤儿养育经验表明,福利机构养育不是最好的方式,近年来各地福利机构探索家庭寄养方式,有利于孤儿回归家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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