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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腐败的“本”是什么?
www.fjsen.com 2005-02-04 00:00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北京1月11日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决惩治腐败。

  治标,就是查处和打击。近年来,查处的范围、渠道、手段,以及对举报渠道的拓宽改造,对举报人的保护上,都在加强。省部级贪官被抢决的也有几个了,重刑上了大夫,打击的决心和力度,不可谓不大。

  治本,则是更重要的。胡锦涛说:“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学家吴敬琏日前撰文也说:“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经验表明,推进市场化改革恰恰是扼制腐败的基本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的中心议题,也是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从计划经济、以计划为主,到以市场为主、完全市场,我国的经济改革走过了20多年。不能操之过急,防止前苏联的情况,不能走的太慢,使经济这辆车不好驾驭,更不能停下来,等着车子摔倒。我们只能以较快的,稳健的速度前进。我国这几年GDP的稳定增长,和宏观调控的成功,表示我们驾驭经济这辆车已比较娴熟。这就解决了关键问题,人民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国家的安全,就没有大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是改革的中心点,是扼制腐败的基本途径,但不是改革和惩防腐败的全部,它是一个配套的系统工程。查处和打击侧重“标”,教育和制度是侧重“本”,监督是标本兼顾的桥梁。其中,监督制度是“根本”。一方面,把更多的行政许可交给市场,用市场配置来保证机会均等和社会公正,同时减轻监督的工作量。另一方面,把必要的行政许(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置于阳光下,实行信息公开,来方便监督。完善的监督制度和坚定、易操作的执行,就构成了强大的威慑力,使想腐败的人不敢腐败,使想贪的人没有地方,没有机会去贪,这是积极的预防。

  监督制度是抑止人性中“恶”的部分,查处和打击是惩罚“恶”,教育和制度则是呼唤人性中“善”的部分。与充分、完善的市场化相适应的标本兼治的反腐败系统,加上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加上中央最高层的决心力和执行力,加上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腐败分子寿终正寝的时候来了,思想腐蚀的准腐败者悬崖勒马的时刻到了。(网友:刘君)

(责编:程丹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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