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推出20项扩大深化两岸农业合作新政策措施
www.fjsen.com 2006-10-18 13:51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10.对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进口,在原来允许输往福建的基础上,增加允许输往广东汕头。

11.充分发挥大陆现有的出口加工区及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两岸农业界开展农牧产品、水产品等深加工,促进两岸农业合作和贸易往来。

12.加强台资农业企业在大陆投资经营的咨询服务工作。农业、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在网站上设立投资大陆农业政策专栏,向台湾农民介绍有关政策法规。

三、关于优化服务,便利两岸农产品贸易和大陆台资农业企业产品销售方面

13.为方便大陆台商引进农作物优质种子种苗,增强其在大陆拓展业务的竞争能力,大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缩短台商自岛内引进种子种苗及其栽培介质检疫许可的审批周期,自受理台商进口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大陆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相关检验检疫便捷措施。

14.在大陆的台资农业企业自岛内进口自用的与农林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种源品种,经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口申请并报农业部审批后,可以零关税进口。如果在进口年度计划额度内,可享受免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5.凡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人工繁殖、人工培植)贸易,有关台资企业可向省、市、自治区林业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事先备案并提出相应的进出口管理计划(包括种类和数量),大陆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大陆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在审批相关计划及核发相关证书时,在依法的前提下,实行最为简便的办理手续,缩短工作时限,便利企业。

16.凡涉及人工培植来源的蝴蝶兰、大花蕙兰、仙人掌类、仙客来、云木香、天麻、西洋参、芦荟植物种标本贸易,大陆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在各地的办事处可根据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直接核发相关证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效率。

17.对台湾农渔产品进口商提出的“网上支付”申请,海关部门将优先受理、审批并安排相关设备。海关总署深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设立联络人和专线电话,提供台湾农渔产品进口通关涉及相关业务的咨询和答疑。

18.进一步完善台湾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提供台湾鲜活农产品在大陆的运输服务和通行保障,包括可以享受沿线省级人民政府制订的“绿色通道”通行费优惠政策和通过沿线收费站设置的专用“绿色通道”优先通行。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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