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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分配三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60万
www.fjsen.com 2008-04-07 10:16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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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记者从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季度分析暨2008年购机补贴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今年,中央补贴三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分配960万元。这些资金用于补贴动力、耕作、种植、植保、收获、粮食干燥、排灌、水产养殖、茶叶生产和初加工、畜牧业生产、食用菌生产、果蔬生产等12大类28种机具(含经台湾省有关机构鉴定的农机产品)。
补贴对象为全省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个人(含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机)服务组织。
中央补贴资金用于实施区域内购置《补贴目录》中所有机具的补贴。其中,用于茶叶生产和初加工机械灯、食用菌生产机械类、果蔬生产机械类及畜牧业生产机械类(指固液分离机)等4类9种机具的中央补贴资金不超过全省年度中央补贴资金总额的20%。中央补贴资金的补贴比例不超过机具出厂价格的30%,且单机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2008年度内享受补贴对象购买机具数量规定如下:一户农民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农业服务组织原则上不超过三套(12台,即3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9台作业机具);植保作业服务组织购置植保机械原则上不超过10台;抗旱救灾服务组织购置抽水机原则上不超过10台;一户农民(渔民)购置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分别不超过6台、6台和1台。(记者 巫瑞万)
(责编: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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