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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产权发展合作议定书在榕签字
www.fjsen.com 2008-05-13 16:38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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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签署《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产权发展合作议定书》并正式建立合作会商制度。这标志着双方工作联系更加紧密、合作层次日益提升,对于增强福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长黄小晶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出席签字仪式。
《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产权发展合作议定书》明确双方在共同推进海峡两岸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构筑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海西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推进海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海西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加强合作。
合作会商采取例会方式,每年在北京或福州举办一次。双方商定了2008年度工作要点:一是共同推进福建省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二是共同办好“6·18”期间的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论坛;三是共建国家专利技术(福建)展示交易中心;四是共同筹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五是共同建设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支持海峡西岸发展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建立合作会商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积极步骤,也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有效途径,福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双方资源和人才优势,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加快两个先行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和福建省副省长李川代表双方签字。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福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记者 潘绣文)
(责编: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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