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群众到福建省泉州市就业有补贴
www.fjsen.com 2008-11-06 16:33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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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近日发布了对四川灾区群众就业援助政策,到泉州市就业的灾区群众可以获得相关补贴,该就业援助计划将延续3年。
据悉,就业援助对象以地震发生后至2009年7月底泉州市对口支援的彭州市通济、新兴、丹景山、葛仙山四镇为重点,兼顾其他灾区的入泉就业人员;2009年8月后就业援助对象为通济、新兴、丹景山、葛仙山镇入泉就业人员。就业援助相关补贴政策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许永华 记者 邓嗣华)
(责编: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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