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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费用
www.fjsen.com 2009-05-06 17:04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核心提示:补贴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费用  组织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各级政府要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岗位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为目标,规划指导各类职业培训的发展。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依托职业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基地。具备条件的城市,要积极规划建立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技能操作训练和鉴定服务,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和技师研修制度。进一步组织好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政府表彰奖励制度,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建立健全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提高劳动者参加培训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培训的积极性。积极探索职业培训项目化运作模式,将补贴资金与项目运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根据职业培训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具体由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制订。

实施大学生就业见习计划。各级政府要发动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和提供见习岗位,组织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各级财政相应安排专项经费,为见习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省、设区市两级就业见习基地建设,2009年省、市两级示范性见习基地扩展到200家,高校见习基地扩展到500家,组织10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每年在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闽单位和在榕非公有制企业中征集1000个见习岗位,组织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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