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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委办回复厦门户籍制度问题
www.fjsen.com 2009-08-21 16:3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问:请卢书记解决厦门户籍制度问题 卢书记啊,我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啊:在厦门工作多年,也为厦门缴了许多税,又买了厦门的房子,却因为厦门的户籍制度,没有厦门的户口,造成我们是自己房子的暂住户,这很搞笑啊,居者有其屋却没其户,就跟皮不在肉上面的惨景。海西先行,人才制度和户籍制度要先行,要不然这么落后的制度会捆死人啊。按胡总书记提的: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改革厦门的户籍制度就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而不是处处设卡,不为民谋利啊。请卢书记明鉴。
厦门市委办: 为规范厦门市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参照国内沿海其他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做法,厦门市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其中详细规定了购房落户的准入条件、在小城镇落户的准入条件、投资落户的准入条件和人事调动(人才引进)及随迁子女的落户等内容。鉴于厦门市当前经济发展所处阶段、城市规模和人口及环境承载力等所限,与国内其他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类似,目前厦门市尚不具备全面放开购房即可入户的限制条件。待相关条件成熟时,再酌情研究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厦门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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