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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www.fjsen.com 2009-10-15 08:5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讯(本网记者 林娟 采访整理)

推进产业深度对接

《实施意见》指出,“推进产业深度对接。推动放宽台商投资项目的股比限制,落实增加对台合作的用地指标等政策措施,加快台商投资项目审批,吸引国家禁止之外、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类台商投资项目落地,加快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沿海一线的产业对接集中区建设,培育发展闽台产业对接专业园区,促进两岸产业对接进一步集聚、提升。推动与台湾县市、行业协会、科技园区、企业等建立紧密合作机制,促进来闽建设产业园区。推进厦门、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立泉州、漳州等台商投资区,促进台商投资区、各类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整合,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加快对接台湾自由贸易港区,鼓励企业和产品进入台湾自由贸易港区。以电子信息、石化、机械、船舶、冶金、新能源、生物医药、食品、创意、新材料等产业为重点,促进闽台产业融合。提升产业合作关联度,加快建立与台湾产业相配套的以及大陆台资企业所需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积极推动台湾海峡油气资源联合勘探与开发。”

——记者了解到,目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台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经制订,并报省政府审批。福建希望能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争取扩大、新设台商投资区,并实行较为优惠的配套政策。支持福州、厦门扩大台商投资区范围,新设泉州、漳州台商投资区。对区内台资企业投资石化、汽车、船舶、冶金等产业的予以放宽股比限制、降低准入门槛的政策优惠。赋予台商投资区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准许台商投资区内企业在“两税合一”过渡期内,执行现行的最低企业所得税率,过渡期满后,实行一次性过渡。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台商投资区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农业合作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 提升农业合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充分发挥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引进台湾农业资金、技术、良种、设备等生产要素,促进闽台农业深度对接。加快建设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和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推广中心,加快闽台良种引进繁育中心和示范推广基地建设,加快建立一批闽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加工区。大力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鼓励台湾同胞来闽投资创业。提升厦门、漳州、南安、东山、霞浦等海峡两岸农(水)产品集散中心和市场功能,加强两岸农民合作组织交流,推动两岸共创品牌农业,促进生产、销售、管理、服务多方位合作。

——记者了解到,我省正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单列专项资金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争取将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建设盘子。台湾农民创业园的业务主管部门省海峡办,已将全省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包含在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总盘子内,报请有关部门给予财政支持。今年5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大陆首个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这使得推动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有法可依。目前我省正加快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争取创业园在引进台湾资金、技术、品种上有新的突破。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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